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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民法重点讲义之民事行为能力例外性规定
发布日期:2016-03-0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对于涉及民事行为能力的问题,还要注意两个例外: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这样规定目的在于保护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利益,避免其在从事民事行为时的利益受损。
(2)行为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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