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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回应“新建住宅推广街区制”
发布日期:2016-02-23    作者:王丽律师
法制网北京2月23日讯 记者周斌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程新文在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对“新建住宅推广街区制”作出回应称,此举可能会造成一些纠纷进入法院,法院将密切关注并积极应对,妥善处理好并保障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近日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新建住宅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程新文认为,《意见》体现了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物权法要发挥物的最大效用,而封闭式小区存在物的浪费问题,小区不再封闭有助于物的资源让更多人分享,实现物的最大效用,让道路更加畅通。
  同时,程新文预测,因此会有一些纠纷进入法院。他举例说,一些人买房子可能看中了小区封闭性好,小区不再封闭后,人来人往,车来车往,可能出现噪音的问题,也会影响到小区房价,对业主权益存在影响,可能导致其诉至法院。
  程新文表示,法院既要执行法律也要贯彻党和国家的政策,政策上升到法律需要一个过程,对业主权益的保护,相信法律上会有妥善的顶层设计,司法机关会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好这一问题,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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