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知道对方与第三者有同居的事实,想离婚,但是却不知道如何举证对方非法同居,怎么办?请看110网律师为您解答。
网友提问:
我最近得到了一盘老婆和第三者十五年前的录音,录音中傻子都能听出来他们的关系已经到了同居的地步,这能不能作为起诉离婚的证据?还有老婆手机中和第三者互通的短信能否成为证据?我在家不管钱,老婆存了多少钱我也不知道。如果我能离婚,可以要求她赔偿吗?
律师回复:
虽然上述可以为证据,但本案重要的是现在的夫妻感情现状,以十五年前的录音证据不能证明夫妻感情的现状,至于你所说的“傻子都能听出来他们的关系已经到了同居的地步”我个人认为该证据很有可能会混淆同居与通奸的概念,使你误以为通奸即是同居,需要提醒你注意。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资料解释,同居必须是同吃、同住、同性生活的‘三同“。
现实生活中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试婚同居;
2、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同居;
3、老年同居;
4、夫妻同居;
5、婚外同居。
而通奸指男女一方或双方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秘密地、自愿地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通奸的双方,对外也不以夫妻名义,但对内不共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