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点:权利和义务
发布日期:2016-01-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权利和义务:
权利是对法律规定的法律主体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义务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主体(义务人)必须履行的责任。
2.权利和义务具有四个方面的关系:(需从结构、数量、产生发展、价值这样四个方面来掌握)
(1)从结构上看,权利和义务紧密联系不可分。
(2)从数量上看,权利和义务总量平衡。
(3)从产生发展看,权利和义务经过了从浑然一体到相对分裂再到相对一致的过程。
(4)从价值上看,权利和义务代表了不同的法律精神,它们在历史上受到重视的程度有所不同,因而两者在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是有主、次之分的。从价值取向来看,权利强调保障个人自主,义务强调国家。在民主法治社会,权利是第一性的,义务是第二性的,设定义务是为了更好的保障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