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离婚后能否变更子女姓名?
发布日期:2016-01-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核心提示:离婚后,如果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女方,如果女方再嫁,希望将子女的姓氏进行变更,那是否需要征求孩子生父的同意呢?离婚后能否变更子女姓名?具体内容由110网为您介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法民字第11号)的有关精神,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离异夫妻最好能协商解决子女的姓名更改问题,最好达成书面协议!

  如果孩子成年,可以自己更改。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