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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标的条款的签订方法
发布日期:2016-01-20    作者:单义律师
来源:河南焕廷律师事务所 作者:裴净净 房屋买卖合同标的是指作为出卖物的房屋,具体是指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开发商或有关单位,在取得的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商品房买卖合同标的的签订应当包括土地和房屋两个方面的内容,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一、合同上载明项目(商品房)建筑依据
    1、写明开发商以何种方式、取得位于何处、编号为多少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1)关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
    开放商取得开发土地的方式主要有划拨和出让两种方式。除此之外,开发商也可以通过转让的方式获得划拨土地的使用权。
    (2)关于编号
    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应注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
    以划拨方式获得的,应注明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
    以转让方式获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注明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
    2、写明该块土地的面积、规划用途和使用年限。
    (1)关于规划用途
    应分情况写明为商品房开发、经济适用房开发、宾馆或者豪华宾馆开发。
    (2)关于使用年限
    应写明国家所批准的使用年限,如果是通过转让获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3、写明开发商经批准,在土地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或者暂定名,并注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和施工许可证号。
    二、合同上载明房屋的基本情况
    1、房屋的坐落地点(第几座、第几单元/层、第几号)、结构、面积、产权证号及发证机关(附上房屋的平面图);
    2、写明商品房的用途、结构、层高。
    用途应说明为住宅用房、商用用房还是商住两用房;
    结构应说明是砖混结构还是钢筋混凝土结构;
    层高应说明商品房层高多少,建筑层数地上多少层,地下多少层;
    还需说明阳台是封闭式还是非封闭式。
    3、写明商品房的面积
    即说明商品房合同约定或者产权登记的建筑面积,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多少,公共部位与公共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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