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家中死亡被认定工伤获赔55万经典案例
员工家中死亡被认定工伤获赔55万经典案例
案情简介:
刘某系某矿企的员工,工作内容为钻探、凿岩。2013年4月10日刘某正常上班下井工作。在刚下到井下工作不到半小时后,刘某感到胸部发闷,略有疼痛。于是刘某便和矿里的工友说明此情况,工友建议请假回家休息,于是刘某找到队长请假,队长同意刘某于是回家休息。在当天晚上12时许刘某在家中死亡。刘某的家人找到单位协商看能否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但是单位认为刘某死于家中,也单位并无关系,于是拒绝给予任何的经济补偿。
刘某的家人找到郎会君、肖媛媛律师咨询此事。两位律师在详细询问案情之后,认为刘某的死亡属于工亡,单位应该承担工亡的赔偿责任。于是刘某的家人委托两位律师全权办理工亡诉讼事宜。郎律师和肖律师通过调查取证之后,向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申请,请求确认工亡。经过调查市劳动局认为刘某的死亡地点在家中,并且与工作没有任何关系,故认定不属于工亡。于是郎律师和肖律师以劳动局为被告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认定。由于案情复杂,市劳动局及用人单位对于刘某是否属于工伤争议较大,案件经过多次开庭审理,经过长久的辩论调查,最终法院采纳了郎律师、肖律师的意见,认为刘某的死亡属于工伤,应该得到相应的赔偿。最终经过详细计算,刘某的家人共获得55万余元的赔偿金。该笔款项现在已经全部给付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