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监狱风云录——看那些贪墨补偿款的硕鼠们
诗经中有一首诗《硕鼠》,“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汝,莫我肯顾。逝将去汝,适彼乐土。乐土乐土,爰得我所。硕鼠硕鼠,无食我麦!三岁贯汝,莫我肯德。逝将去汝,适彼乐国。乐国乐国,爰得我直。硕鼠硕鼠,无食我苗!三岁贯汝,莫我肯劳。逝将去汝,适彼乐郊。乐郊乐郊,谁之永号?”
这首诗说的就是那可恶的大老鼠请不要再光顾我的生活,放过我们的辛勤劳苦所得,快到那悠闲的乐土去吧。可是现实中往往有比这贪婪的老鼠更可怕的——那就是贪婪的人心,更有甚者,他们居然将罪恶的魔掌伸向征地拆迁补偿款——这原本用于安置广大被拆迁户的生活希望。
在2015即将离去的时候,京平律师就为你盘点这2015年那些因贪污征地拆迁款而锒铛入狱的硕鼠们。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莫问前程,且追过往。
在征地拆迁款的贪污类案件中,大多呈现的都是小官巨贪的现象,就是这样一群平时说不上是多大的官员们,在此时就出现在这个舞台上面,妄图从征地补偿款中分一杯羹,中饱私囊。正是因为这样的人多了,导致很多的被拆迁户闻“拆”色变,这其中最深层次的原因就是由于拆迁中自己的利益不能得到保证,更为深层次的原因就是这些硕鼠们将补偿款的构架啃噬的千疮百孔。
2015年3月,渭南市高新区良田街道办事处原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蔡晓平,高新区良田街道办事处原拆迁办主任王华,高新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副主任郑小勇。以上3人均是因为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拆迁补偿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2015年6月,江陵县熊河镇原正科级干部万武平利用负责熊河镇彭市村征地拆迁补偿工作的职务便利,单独和伙同他人利用虚假补偿协议和其他方法骗取政府拆迁补偿款20余万元。
2015年6月,济南市中区七贤街道办事处文庄村党总支原书记吴春启因贪污拆迁补偿款,获刑15年;其同伙市中区物价局原副局长王福岩、山东文昊建筑有限公司员工刘文友犯贪污罪,分别获刑10年和6年;市中区住房保障管理局职工杨珩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2015年9月,昆明市纪委28日通报了7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7名干部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留党察看等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其中包括,官渡区矣六街道广卫社区第一居民小组副组长罗干,石林县鹿阜街道办事处村级会计服务中心鹿阜中心会计段红云,寻甸县河口镇鲁撒格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赵光先,盘龙区双龙街道办事处麦地塘社区朱家山居民小组组长张洪林,富民县永定卫生院分院原院长李雄萍,宜良县马街镇民政办工作人员杨强兴,东川区阿旺镇阿旺村坪子地小组长张顺成。
2015年10月,在逃人员冶某在父母的陪同下,到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检察院反贪局投案自首。2012年7月,在西宁市城东区韵家口村西片区拆迁过程中,城东区建设局工作人员冶某伙同韵家口村委会工作人员韵某某、博森房地产评估公司的评估员马某某,三人利用职务之便共同贪污拆迁补偿款120余万元。2015年2月,该院反贪局对该案进行调查时,冶某害怕东窗事发,恐慌之下选择了畏罪潜逃。2015年2月19日,冶某以涉嫌贪污罪被立案侦查,同时被列为网上追逃对象。
2015年12月,株洲醴陵市委林伯芝贪污征地拆迁补偿款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处理。其伙同他人,利用其担任醴陵市委副书记兼岳汝高速醴陵城区连接线项目指挥部指挥长的职务便利,通过虚增土石方工程量,贪污国家征地拆迁补偿款,涉嫌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为某医药公司经理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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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情况在各地征地拆迁中并不是少见的现象,几乎每一个地区,每一个月都有类似的情况出现。
在征地拆迁中涉及贪污受贿的案例中,索要、提取“好处费”、挪用公款、贪污拆迁补偿款、行贿、私分征地款等成高频词。
怎么样能够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其实无外乎还是之前的老调重谈,拆迁补偿应该公平、公开、公正。补偿标准明确统一,公开公正的进行补偿,让百姓对于拆迁的情况有着准确的了解,对于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明确的掌握,给相关的无良官员无可乘之机。
看到诸多的报道中,都写着这表明了XX政府反腐倡廉的决心,其实对于普通百姓而言,我们要看到的不只是决心与举措,我们更要看到的是成果。亡羊补牢为时未晚,那么死去的羊谁来管。现在我们唯一能说的也就只是在更多的羊死去之前,我们还是要弥补这个漏洞,给后续的相关征地拆迁形成一个良性的范围。
我们要看到决心与举措,我们更要看到决心与举措带来的成果,在2015即将结束的今天,我们希望在到来的2016没有违法强拆与不公平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