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调整工作流程
(一)受理
党政群、人大、政协、各民主党派机关调整机构编制,需向市编委提出申请,由市编委办机关编制处
负责受理。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部门必须提交规范的请示文件;
2、请示文件主送市编委;
3、请示文件必须对机构编制调整理由做出充分说明,包括法律法规依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同类城
市做法及我市现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等,并附有机构编制配备可行性方案,包括内部机构、人员编
制、领导职数及岗位设置情况等;
4、请示电子版需与文字版一并上报。
(机关编制处联系电话:83634854)
(二)审核
机关编制处对已受理事宜需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具体处
理意见。
(三)报批
机关编制处将审核调研后形成的处理意见,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逐级报批。
(四)反馈
机关编制处按照工作程序将请示文件的最终办理意见向申请部门进行反馈。
二、党政群机关人员调配核定编制工作流程
(一)表格领取
党政群、人大、政协、各民主党派机关调入、调任、转任人员时,需首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到市委组
织部或市人事局领取核编表格。
(二)表格填写
领取表格后,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须按照要求填写表格内容,审核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
(三)核定编制
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将填写好的表格报市编委办机关编制处进行编制核定后,到市委组织部或市人事
局办理调配手续。
联系电话:83634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