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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司考经济法知识点:消费税法
发布日期:2015-12-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1.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2.消费税法的基本内容

  消费税的征税对象为应税消费品,具体包括:(1)烟;(2)酒及酒精;(3)化妆品;(4)护肤护发品;(5)贵重首饰;(6)鞭炮、焰火;(7)汽油;(8)柴油;(9)汽车轮胎;(10)摩托车;(11)小汽车。

  2006年4月1日新增高尔夫球以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税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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