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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复习:刑事责任论
发布日期:2015-11-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1、刑罚的体系:主刑中的管制、拘役、无期徒刑、死缓、死立执;附加刑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重点,变化很多,但罚金和没收财产也应注意。

2、量刑:累犯、自首、立功、并罚、缓刑是不可回避的重点,为了应付高度精确的考试,要求掌握到极度精确的程度。

3、行刑:减刑、假释是重点,要求掌握到极度精确的程度,以及与剥夺政治权利、自首、立功、缓刑对比掌握。

4、非刑罚处罚具有一定可考性。

5、刑罚的消灭:时效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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