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不得不说的几个情况?
违章建筑的构成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时间。这关系到法律是否适用,以及是为突击抢建,还是存在历史原因。
二、建筑质量。这关系到是否可以以罚的形式继续存在的可能性,是否存在建筑质量风险。
三、土地性质。涉及到土地租赁,占用耕地,占用集体建设用地,国有土地改变用途等问题。
四、规划手续。建房是否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或向相关部门申请?集体土地上最多的情况是经过镇村没有批准权的相关批准而存在的建筑。
五、改建扩建。是否是在原土地上建筑再进行改建成扩建的,关系到房屋承继的原因,这种情况在集体土地上是特别常见的。
六、产权凭证。是否为取得一定手续但未取得建筑工程规划或房产证的建筑。
七、临时建筑。是否为以临时建筑获批但超越了相关时限,而未延期至今仍存在的建筑。
八、行政处罚。是否是已被政府相关部门罚没而未履行,或罚款后允许存在的建筑。
我们认为以上几种情况如果满足三个或以上有利条件的可以追求违章建筑合法化。比如,建设于90年代的集体建设用地并经过村集体批准同意的,按照当时的法律或集体组织的规定,即便与一些基本法律有冲突,我们认为一样可以按照合法建筑对待。包括现在各地拆建中也是有所区别对待的。比如以时间为界,08年以前怎样,08年以后怎样,还比如建设时报过镇村政府的怎样,没报过的又怎样。所以现实中违章建筑无法一概而论,应区别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