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遵守国家森林法 滥伐林木判刑三年
发布日期:2008-07-0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近日,湖南省会同县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特殊的滥伐林木案,身为村主任的被告人甄尚荣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被告人甄尚荣原系会同县广坪镇西楼村村主任。去年5月份,地处“广木之乡”腹地的广坪镇西楼村分得商品材砍伐指标300立方米,指标计划到村后,既是村主任又是村联合林场场长的甄尚荣召集全村党员和组长开了会,将指标按人均0.2立方米分配到户,并按户数制成了花名册。但是,甄尚荣在负责调运木材时,又不按分配指标的花名册进行收购,而是谁先砍伐加工的,不论多少都收购,造成林农盲目砍伐林木的混乱局面,共计超计划砍伐林木713.7立方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甄尚荣身为村主任,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森林法规,其错误决策对林农盲目砍伐林木负有直接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了滥伐林木罪,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