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为在离婚中多分财产串通提起虚假诉讼分别构成妨害作证罪、帮助伪造证据罪案
发布日期:2015-11-08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为在离婚中多分财产串通提起虚假诉讼分别构成妨害作证罪、帮助伪造证据罪案【学习札记362】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362(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旭整理发布)(2014)参阅案例4
蔡某某为在离婚中多分财产串通蔡某虎提起虚假诉讼分别构成妨害作证罪、帮助伪造证据罪案
【裁判摘要】
行为人与他人串通,虚构外债,并指使他人提起虚假诉讼,情节严重妨害司法秩序的,应当按照妨害作证罪依法追究其形式责任。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提起虚假诉讼情节严重的,应当按照帮助伪造证据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旭摘自《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2014年第1期,总第
31辑,法律出版社  20145月第1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