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打官司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5-10-29    作者:万林律师
 1、注意诉讼时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但从何时开始计算,各地法院处理不一致,有的法院是从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有的法院从评残时间开始计算,治疗终结后,不需要再看门诊时尽早去评残起诉,以免过了时效,无法得到赔偿。
2、请求赔偿金额要合理,赔偿的项目要有法律依据,不能乱请求,诉讼费是按起诉金额计算的,起诉金额越高,交到法院的诉讼费越多,如果起诉金额与判决金额相差很大,则自己要承担诉讼费。
3、不能漏被告,如果对方车辆保险足够,一般交通事故起诉驾驶员、车主和保险公司即可,但如果保险不够或司机涉嫌酒驾、无证、肇事逃逸等保险公司无法赔偿的情况下,要调取交警的案卷,查明司机是否是执行职务行为,如果是执行职务行为,要将雇主或公司作为被告。
4、不能漏赔偿项目,起诉时一定要把法律规定的事项目全部请求,如果起诉时漏了项目,即使是法律规定要赔偿的项目,如果没有起诉,法院也是不支持的,法律上适用不告不理的原则。
5、是否要查封对方车辆或其他财产,需要判断车辆保险是否足够赔偿,如果保险足够,就不需要查封对方财产,如果没有保险和保险不够的情况下,要尽早进行财产保全,查封车辆和其他财产。
6、如果是农村户口,要准备充足的证据,证明受伤前在城镇生活居住一年以上,才能按城镇标准赔偿,农村户口与城镇户口的赔偿相差较大。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