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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刑诉法:代理词的基本格式与写法
发布日期:2015-10-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代理词是代理律师在法庭辩论阶段发表的,以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表明代理人对案件处理意见的诉讼文书。相对于其他诉讼文书,代理词的写法比较灵活,并没有统一的格式,大体上仍然是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首部、尾部的写法与辩护词大体相同。 撰写代理词正文,应当着重注意下列问题:(1)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围绕诉讼请求进行准确、详尽而深入的剖析。(2)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抓住争执点,鲜明地提出代理意见,并围绕这一观点从多角度、多侧面展开论证。要从事实、证据、法理、逻辑等多方面进行分析。(3)代理词应当随着诉讼进程不断修改、充实和完善,注意根据法庭上出现的新情况适时修改和补充。(4)代理词的语言应当生动、简练,论点明确,逻辑性强;客观、全面,重点突出;通俗易懂,用词恰当,又留有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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