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不还款会有什么后果?会被起诉坐牢吗?
据了解,信用卡恶意透支并非小事,信用卡恶意透支额度达到5000元以上,公安机关就可以立案。持卡人不仅要承担刑事处罚,还要交上一笔不菲的罚金。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恶意拖欠,律师称不构成刑事犯罪
问:我办了5张信用卡,因生意失败现在共计欠款30万元,已经三四个月没还清。最近两个月陆陆续续借了点钱,慢慢还了些最低还款,但是这个月真的借不到了。我刚找到一份工作,不想因此而坐牢,想慢慢还,银行会同意吗?我该怎么办?
答:持卡人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未按时足额偿还信用卡欠款的,持卡人与银行之间构成合同纠纷,不构成刑事犯罪,持卡人应根据与银行签署的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你现阶段无力偿还信用卡欠款,可与银行积极协商解决后续还款事宜。
【案例分析】男子透支信用卡经银行多次催收不还款被判刑
信用卡的兴起方便了人们的生活,满足了人们提前消费的需求,但是不能合理使用信用卡会使自己陷入无穷无尽的卡债泥潭,甚至构成犯罪。近日,江西省婺源县法院审结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被告人董某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董某于2012年9月20日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婺源县支行申请信用卡并激活,2012年10月13日至12月22日间,董某持此信用卡分九次共透支消费2.5088万元。此后,董某未按规定期限还款,经婺源中行催收,仅于2013年6月28日归还3000元。后婺源中行又两次对董某进行书面催收,但董某并未归还任何欠款。在催收无果的情况下,婺源中行向婺源县公安局报了警。后于2014年11月7日和2014年12月11日,董某才分两次归还了欠款1.2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董某超过规定期限透支信用卡资金2万余元,经多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被告人董某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且被告人董某已将欠款本金全部归还,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