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司法鉴定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
一.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身体伤残、误工、续医等或车辆等财务(如折旧费)损失的,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者起诉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
二.伤残评定前应准备以下病情材料: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身份证。
2.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
3.骨折、脑伤或神经损伤者要准备治疗期间的所有DR片、CT片、MRI片。
4.受损车辆等财务实物及所有权凭证。
5.交警队、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书。
三.鉴定机构可根据病情需要做进一步检查。如评定材料不足后未到评定时机不予受理。建议:骨折及轻、中度颅脑损伤3个月以上,高度颅脑损伤6个月以上进行评定。
四.友情提示:
如果确定无法调解解决,最好是委托律师将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做司法鉴定,由人民法院组织双方选择或者指定鉴定机构,这样最稳妥,鉴定报告效力最强。
如果是自己单方寻找的鉴定机构,如果开庭时被告不认可申请重新鉴定,法院一般会支持重新鉴定的,这样既浪费时间,又损失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