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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范围
发布日期:2015-10-03 作者:
张亮律师
1、因企业开除、除名、
辞退
职工和职工
辞职
、自动离职发生的劳动争议;
2、因
执行
国家有关
工资
、保险、福利、培训、
劳动保护
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
劳动合同
发生的争议;
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职工流动、
用人单位
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劳动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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