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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各项赔偿费用如何确定?
发布日期:2015-09-16    作者:孙新律师
道路交通事故各项赔偿费用如何确定?  
    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权利人可以要求赔偿义务人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多项赔偿项目,那么,各项赔偿项目费用如何确定呢?     一、医疗费如何确定?     医疗费需要根据急救费、门诊费、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如何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如果尚未发生,可以待实际发生后确定。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确定予以赔偿。     三、误工费如何确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四、护理费如何确定?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五、交通费如何确定?     结合病历及医嘱,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如何确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根据住院时间,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据张峰律师的办案经验,石家庄市交通事故案件的住院伙食补助费为每日100元。     七、营养费如何确定?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结合病历及医嘱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如何确定?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事故发生地(或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做相应调整。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事故发生地(或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赔偿权利人需提供户籍证明、司法医学伤残评定等级等证据。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如何确定?     要求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权利人需提供病历、诊断证明和相关的票据等证据,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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