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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700多万元借案件成功代理
发布日期:2015-09-15    作者:王思军律师


    2014年我代理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案件标的额达700多万,经过代理,法院最终我方要求偿还本金和利息的诉讼请求。
案情:2012年初,被告某公司向我方当事人借款600万元,并找了七八个担保人,实际上都是关联公司或公司股东担保,约定月息一分五厘。之后原告把借款转账给被告指定账户。借款到期后,因被告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双方曾数次协商,也曾打算以厂房抵偿,但都未成行,原告无奈找到我们起诉。
接案后,我们首先对被告相关财产进行了保全,之后开庭过程中,被告抗辩借款已还清,并提供了银行单据,但单据上的收款账号并非原告,并抗辩已过担保期限。针对被告的抗辩,我们提供了被告与收款人的银行往来明细,证明被告与收款人有大量经济往来,与我方无关。同时提供了双方协商以土地抵债的证据,证明我方曾向担保人要求过还款。最终法院支持了我方诉请,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600万元及利息130多万元。之后被告并未上诉,下一步就是对被告相关财产进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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