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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合同也要交物业费
发布日期:2015-09-05    作者:超级账号5律师
未签合同也要交物业费
  沈阳市民李先生向记者咨询有关物业费的问题。
 
  一年前,李先生家被盗了,他以小区物业管理不到位为由拒交物业费。现在一年过去了,拖欠的物业费超过3500元。最近,小区物业通知李先生,若再不交物业费就起诉他。李先生想搞清楚的问题是:他5年前入住时没有与物业签订合同,现在能以被盗窃为由拒交物业费吗?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辽宁同泽律师事务所齐睿龙律师,齐律师表示,李先生提出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存在,认为必须签订物业书面合同,双方才会有权利义务关系,这是错误的观念。现实生活中很多合同是口头,或者直接以行为来成立的。
 
  结合本案,李先生在该小区居住5年,之前一直按时交物业费,对收费标准也没提出过异议,这表明他认可物业公司的服务项目和标准,双方已形成事实物业服务关系。李先生享受了小区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理应及时交物业费。
 
  此外,李先生以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为由,应对其家中失窃承担责任,继而拒绝交纳物业费,事实上,这两者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即使有证据证明在盗窃案中物业确实存在过错,也并不能成为直接抵扣物业费的合法理由。如果李先生需要物业承担失窃的责任,需要搜集好证据起诉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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