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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擅自向他人借钱,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
发布日期:2015-09-03    作者:超级账号5律师
夫妻一方擅自向他人借钱,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
案例
2010年7月5日,刘某为了做生意向朋友李某借款6000元,并向李某出具了借条,约定借款期限为半年,还要求李某不要将借款之事告诉刘某的妻子张某。2011年1月20日,李某要求刘某偿还借款,刘某拒绝偿还,李某又向刘某妻张某要求偿还借款,张某回应不是其借的,也不知道其夫刘某向李某借钱一事,因此不同意偿还。无奈,李某将刘某与张某一起告上法院,要求二者共同偿还6000元借款。夫妻一方擅自向他人借钱,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
律师解答:
 
夫妻一方的借款,出借人通常会同时起诉夫妻双方,要求被告(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借款。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借款,另一方能够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借款人个人对出借人承担偿还责任:
 
(一)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约定各自所有,出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约定的;
 
(二)出借人与借款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三)借款人所借款项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且出借人出借款项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
 
(四)借款人的借款行为违法,且违法所得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
 
(五)借款的用途有悖公序良俗,违反夫妻共同生活的基本目的;
 
(六)出借人与借款人恶意串通,损害配偶利益的。
 
专家说法
律师认为,民间借贷纠纷高发,一是国际金融危机造成我国出口压力增大,在资金链断裂和出口受阻的内外挤压下,部分中小企业经营惨淡、利润滑坡,甚至停产歇业,相应的纠纷明显增加;二是严格控制货币信贷总量和投放节奏,部分中小微企业及个人从正规金融渠道融资日益困难,与此同时,股市和楼市呈降温趋势,民间资本投资渠道变窄,相当一部分资金进入民间借贷市场;三是债权人盲目追逐高额利润,风险意识不足,债务人诚信信用缺失、法律意识淡薄等助长了民间借贷纠纷的大量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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