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纠纷民事起诉书
合伙纠纷民事起诉书
原告:张某某,男,汉族,住四川省大竹县竹阳镇建设路,身份证号码:省略。电话:省略。
被告:蒋某某,男,汉族,住四川省大竹县竹阳镇竹阳北路,身份证号码:省略。电话:省略。
案由:合伙纠纷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蒋某某支付张某某合伙清算款人民币肆拾陆万元整)(小写RMB:460000元整):
2、依法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和财产保全费用.
事实及理由:
被告蒋某某与原告张小林于2012年12月12日因合伙做生意(向某某高速公路一标段项目工程供应水泥),2013年11月22日原被告双方经过结算后,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欠条内容是今欠到张某某高速公路一标段水泥货款共计1190000元(大写:壹佰壹拾玖万圆整),其中本金760000元(大写;柒拾陆万元整)在2013年底前付清。利润430000元(大写;肆拾叁万元整)于2014年5月付清。到现在为止,被告还欠原告人民币46万元(大写:人民币肆拾陆万元整),经原告多次向被告催收欠款,被告拒不支付,原告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诉讼至贵院,请求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此致
大竹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