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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司考刑法冲刺考点:实质的一罪
发布日期:2015-08-19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继续犯

  (一)继续犯的概念

  继续犯,又称持续犯,是指犯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例如,刑法第238条规定的非法拘禁罪,从行为人非法地把他人拘禁起来的时候开始,一直到恢复他人的人身自由的时候为止,这一非法拘禁的行为处于持续不断的状态。

  (二)继续犯的构成

  构成继续犯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继续犯是一个行为,因为主观上继续犯具有对于一个犯罪行为的故意,尽管具有长时间实行的性质,但都是为了达到其犯罪的目的。行为具有这种延续性,但不能由此认为是数行为。

  2、继续犯是持续地侵害同一个客体。

  3、继续犯是在犯罪既遂以后,故是犯罪行为和不法状态同时持续。

  4、继续犯是犯罪行为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持续地存在,而且是不间断地存在。如果没有行为的这种持续性,就不可能存在继续犯。

  (三)继续犯的处断

  持续犯是实质上的一罪,不实行数罪并罚。

  二、想象竞合犯

  (一)想象竞合犯的概念

  想象竞合犯,又称为想象并合犯或想象的数罪,是指一个犯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也就是以一个故意或过失,实施了一个行为,侵害了刑法上数个不同个罪名的犯罪形态。

  (二)想象竞合犯的构成

  构成想象竞合犯,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法律 教育 网

  1、须出于一个行为。

  2、一个行为还须触犯数个罪名。

  3、一个行为所触犯的数个罪名之间不存在逻辑上的从属或者交*关系。这是想象竞合犯与法条竞合的区别。

  (三)想象竞合犯的处理

  想象竞合犯是一罪而非数罪,所以不以数罪实行并罚,只能按所触犯的罪名中最重的那个罪名定罪量刑,也就是从一重罪处断。

  三、结果加重犯

  (一)结果加重犯的概念

  结果加重犯,又称为加重结果犯,是指实施法律上规定的一个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基本犯罪构成以外的加重结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

  (二)结果加重犯的构成

  结果加重犯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人必须实施了基本犯罪行为,这是构成结果加重犯的前提条件。

  2、基本犯罪行为造成了加重结果。加重结果是指法律规定超出基本犯罪的罪质范围的结果。

  3、基本犯罪与加重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之所以要对超出基本犯罪的加重结果负刑事责任,就是因为基本犯罪与加重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如果没有这种因果关系,则不存在结果加重犯之问题。

  4、行为人对于加重结果主观上有罪过。

  (三)结果加重犯的处理

  结果加重犯,虽然由于危害结果发生了变化而使法定刑升格,但犯罪行为没有增加,还只是一个。所以,结果加重犯是一罪而不是数罪,应当按照法律对结果加重犯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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