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拐卖儿童案嫌疑人成功办理取保候审
一起拐卖儿童案嫌疑人成功办理取保候审
2015年3月11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拐卖儿童罪被济宁市某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次日其家属委托山东金尊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团队付强律师办理该案。付强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后,充分考虑了该案的时空、身份等因素。
该案是一起出卖自己亲生子女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2007年将刚出生的孩子卖给他人。而根据我国当时的司法政策为:如果没有出卖为目的,只是受经济条件、重男轻女的影响将自己孩子送给他人喂养不作为犯罪。如果出卖亲生子女的,根据《收养法》规定,由公安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恶劣的作为遗弃罪追究,2010年3月份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出台《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出台后对于这种行为才明确认定为拐卖儿童罪。
基于以上考虑,办案律师及时提出上述法律意见,建议检察院对此案不予批捕,某区检察院高度重视该意见,并于次日不予批捕,现该犯罪嫌疑人已取保候审回到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