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司法局 “三项措施” 确保矛盾纠纷及时调处
肃北县司法局 “三项措施” 确保矛盾纠纷及时调处
肃北县司法局在日常工作中除了强调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更是始终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做到了“三个到位”,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努力保持社会稳定,促进肃北和谐发展。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把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纳入全年工作之中,与经济社会发展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明确各村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总责,一把手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亲自解决,亲自督促。
二是网络建设到位。成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时,在村里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小组,村民小组下设纠纷调解员、信息员和法制宣传员,形成了镇、村、组三级配套联动、上下贯通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体系。同时确保每个调解员或纠纷调解员有一个固定的联系方式,每月30日进行矛盾纠纷(隐患)排查与上报。
三是普法宣传到位。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才是减少矛盾纠纷发生率的根本所在,为此我们变被动为主动,变重调解为重预防,将普法宣传融入到矛盾纠纷的预测、排查、调处等各个环节,达到了以法律宣传促使调解成功、以纠纷调处成功提高普法宣传实效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