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司法局 “五项举措”加强法律援助工作
肃北县司法局 “五项举措”加强法律援助工作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化法律援助“民心工程”,进一步降低门槛、扩大范围、规范管理、提高质量,姑孰司法所五项举措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
一是降低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结合姑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逐步降低门槛,放宽经济困难标准的审查条件,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使更多处于经济困难边缘的人群获得法律援助,确保把法律援助渗透进最基层。
二是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机构建设规范化,依托司法所、妇联、残联等社会组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委会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加强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落实人员,完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各村聘请一名法律援助工作联络员,建立法律援助与基层人民调解联动机制。
三、是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进一步理顺案件指派机制,规范指派行为,调动法律工作者资源,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的接待、咨询、申请、受理、审批、回访制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结案后及时将卷宗交县援助中心,经质量验收合格后发给办案补贴。
四、是简化法律援助的程序。放宽申请条件。放宽审查条件把残疾人的手续简便化。放宽审理条件把弱势列为法律援助对象。
五、是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宣传。结合民心工程项目实施,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援助宣传。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到镇镇、村提供法律咨询、代书和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扩大法律援助的知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