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律师胡安昭谈离婚案件中男方想抚养两周岁一下的孩子该如何办是否谁起诉谁吃亏等问题。
章丘律师胡安昭谈离婚案件中男方想抚养两周岁一下的孩子该如何办是否谁起诉谁吃亏等问题。
作者:胡安昭律师,章丘百脉律师事务送执业律师。电话:13176660288.地址章丘明水香港街财富大厦
首先,离婚,伤害最大的或许就是孩子,作为成年男女双方,闹到不可开交的地步,谁离开谁都有法过,甚至是一种解脱。但对于一个孩子而言,意味着他接下来的日子将在一个单身家庭生活。许多离婚案子的当事人,自己非常清楚这一点,之所以离婚,是因为婚姻已经到了无法维持的地步,感情确已完全破裂。对于这种情况,胡律师在大量的婚姻案件实务中见多,在这种情况下,关于孩子的感情问题根本挡不住两个人离婚。
对于离婚时,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胡安昭律师先谈一下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根据此规定可以看出,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是判给女方,但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一些当父亲的在离婚时也想抚养孩子,并且,不仅他自己想要,男方的父母也极力想要抚养孩子,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胡安昭律师谈一个承办过的案例。
甲(男方)与乙结婚三年,两人因性格不和离婚,双方婚后生育一男孩,起诉时孩子一岁三个月。甲及甲的母亲找到我,说无论如何都要让我帮他们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因为甲及甲的母亲非常想要养这个孩子。即便我告诉他们法律规定之后,他们仍旧执意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我了解到,在起诉之前,乙已经抱走孩子,现孩子跟谁女方生活,男女双方现分居。甲起诉离婚,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孩子由甲方抚养,乙方支付抚养费500元/月至孩子独立生活之日止。开庭中,女方不同意孩子由男方抚养,女方提出由女方抚养孩子,男方支付抚养费。开庭之后,甲没有和我联系,直到法院打电话来,问我可不可以做沟通工作,调解离婚。我回答说可以,并且说明甲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经过法院调解,夫妻共同财产折价三万元由甲支付给乙,孩子归甲自行抚养,不要求乙支付孩子抚养费。
离婚诉讼中,有很多当事人问我,离婚时是不是谁起诉谁吃亏?其实不见得是这样,单就财产吃不吃亏而言,比如男方起诉,家里财政大权都是男方掌握,男方掌控着夫妻共同财产十万元,按照法律应当给女方五万元。男方通过调解或者判决给了女方五万元,男女双方都觉得公平,不存在谁吃亏的问题。但如果男方手里掌握着十万块钱的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不知道这十万块钱的夫妻共同财产在哪里,女方也没有证据来证明这十万块钱夫妻共同财产的存在,那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女方就可能分不到应当属于自己的财产。这与谁起诉有关系吗?起诉的那一方因为先起诉吃亏了吗?当然,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离婚案件中的离婚问题,离婚,一般涉及到离婚、孩子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几个方面的问题,如果法院不准许离婚,那么也就牵扯不到后面的孩子抚养、财产分割问题。而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问题,一般而言,起诉方无法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实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起诉方可能有证据证明双方打过仗,还因此报过警,有家庭暴力,有医院病例为证等等。这些都是证明夫妻感情出现问题的证据,但这些证据就必然推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没有任何和好可能吗?从离婚和实践中都存在一个差距。这也就是许多人听说过的第一次起诉离婚离不了。但也不是绝对离不了。有很多离婚案件还是通过法庭调解最终第一次就能离婚的。因为虽然被告答辩时不同意离婚,但在和自己的律师谈的过程中,也会流露出不想维系婚姻的意思,这就是他的主观心理,不过是他觉得这么痛痛快快离,便宜了原告,要提条件,达到条件才同意离。当然,也不排除一些被告,因为原告有第三者,就故意拖着不同意离,还有一些从心里就是坚决不同意离婚的。这种情况下,一般原告举不出充分有效的感情破裂证据的情况下,法院调解无效,判决不准许离婚,原告判决文书生效后无重大理由六个月后第二次起诉。什么是充分有效的证据,一般案件不好提供,因为结婚就是过日子,结婚谁也没有为了离婚做准备的。谁能把每次吵架都录音,谁能把每次上医院的单据病例都保留好。所以只能提供部分证据甚至提供不出任何感情破裂的证据。但真实事实存在,双方都对日子还能不能过下去心知肚明,所以就给调解离婚提供了空间。
胡律师前面讲的那个案例为什么最后能够做通工作,从理论上分析,女方在离婚时往往会听到很多其父母的意见。父母会对女方该不该带着孩子做一些分析。女方离婚后带着孩子在再婚时可能就不如不带着孩子更方面,另外还有一个现实的问题,就是抚养孩子,虽然法院也会判决男方支付抚养费,但这个费用往往不能达到孩子正常消费的一半。另外,如果是男孩,还存在一个中国几千年来的老观念,是不是辛辛苦苦养十几年最后是给人家男方家养了孩子?男孩子是不是长大了还会去认祖归宗?等等种种因素,女方最终存在一种可能就是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如果这时男方在财产或者抚养费方面再作出一些让步,往往就更加有利于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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