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律师应该何时委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由于经交警责任认定,权利义务关系相对明确。所以,在大多数人看来,发生了交通事故,首先应该协商解决,这样快捷而不伤和气,其实不然。请看下面这个案例:
孙某,骑电动车与一轿车相接触,造成孙某肱骨骨折,经交警认定,对方司机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孙某无责任。孙某手术出院后找司机协商赔付事宜,司机陪同其一起去保险公司赔付了全额医疗费及三个月误工费,两个月护理费,再无其他。
两个月以后,由于恢复不佳,医生建议做康复治疗,孙某找司机沟通,司机说事情已经解决完毕,不再给付任何医疗费用,并且态度冷淡。孙某心存委屈,觉得不公平,可是又说不出道理来,毕竟已经赔过钱了。情急之下,孙某决定找律师咨询,律师告诉他,肱骨骨折手术是可以构成十级伤残的,您是城镇户口,各项赔偿金要在十万以上,可以起诉维权。孙某于是聘请律师将对方司机和保险公司一同告上法庭,结果经过法院委托鉴定,孙某的伤残级别构成九级,伤残赔偿金一项就十七万多,再加上精神损害、二次手术等赔偿,最终三方在诉中达成和解,由被告赔偿孙某23万,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可见,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有经验的律师帮助把控案件的整个过程。比如,交警的责任认定下来以后,要不要申请复核;医院的相关手续应该注意哪方面内容;对方拿来一个委托书是不是要给他签字;鉴定需要如何去做,诉前还是诉中申请......等等一些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不可逆的,没有专业律师介入,一般人很难把控。
所以,出了交通事故以后,要尽早咨询律师,必要的话及早建立委托关系,从而防范风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