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民间借贷我该注意哪些问题?
发布日期:2015-07-13    作者:110网律师


一、借条与欠条的区别: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但两者不尽相同。借条证明的是借贷关系;欠条是双方经济往来的结算依据,欠条出具前双方款或物的流动状态已然发生,是对这种状态的确认,诉讼中还需向法庭解释“欠款”原因及用途,并承担举证不能的败诉风险。
二、仅凭借条难以完全证明大额现金的借贷:在大额的借贷纠纷中,出借人除要证明双方借贷关系成立的事实,还需要证明款项交付的事实,所以,在现实生活中,出借人除要求借款人出具收条外,还应当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付款项并保留转账凭证。
三、称谓书写准确:出借人、借款人的姓名应当与居民身份证一致,即使双方关系密切,也不能在借条中出现“老李”、“张哥”、“王二”等称谓,实践中,因借款人不明确而得不到法院支持的案例很多;还要防止借款人故意写错名字,另外,还应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借条以及附上其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将来发生纠纷诉讼时使用。。
四、利率约定:利率约定应当在借条中明确,否则,应视为不支付利息;另外,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但借款人自愿支付的,人民法院不会主动干预。另外,借款利息不得在本金中预先扣除。
五、还款期限:还款期限应当明确约定,没有约定的,从出借人主张时开始计算2年的诉讼时效,但最长不超过20年。
六、借款用途应当合法:借款时如果明知对方将用于非法活动,不要借款给对方。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该借款不受法律保护。在对方不还钱的情况下无法通过诉讼途径予以保护。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