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致酒精中毒者身亡 医院担七成责任
2012年3月,张某某因酒精中毒,送往深圳龙济医院后不治身亡,根据鉴定报告,医院的过失与患者张某某的死亡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过错比例为61%-80%,法院就过错比例,又向多家大型医院进行了询问,最终酌定深圳龙济医院的担责比例为73.75%。
医院赔了多少?没有出现“天价”赔偿
由于医患两方共同担责的情况较多,医院赔偿的数目分布相对均衡,没有出现“天价”赔偿。但当医院的诊治行为,导致发生患者死亡、胎儿流产等事故时,医院的赔偿数额会随之升高。
有时即使医院一方无需承担责任,出于人道主义以及缓和医患关系的考虑,医院也会赔付给患者一定的慰问金,多在1万至10万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