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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省交通事故赔偿最新标准(全省通用)
发布日期:2015-06-28    作者:尹朝阳律师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川高法民一〔20155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关于印发四川省2014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
 
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相关民事审判庭、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庭:
为了正确理解和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条和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省法院从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和四川省统计局取得了四川省2014年度有关统计数据。李英俊律师现将该数据印发你们,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参考:
1、2014年度四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4,381 元
2、2014年度四川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8,803 元
3、2014年度四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8,027 元
4、2014年度四川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7,110 元
5、2014年四川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45,697元
6、2014 年度分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见附表
另,由于上一年的统计数据须次年5月,才能在统计局取得。因此,省法院原则上将每年5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视为一个统计年度,即每年自5月1日起适用前一年度的统计数据。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2014年度各行业平均工资表》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2015年6月10日印发     
附:
四川省2014年度各行业平均工资表
项目 2014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元)
经济类
(一)国有单位就业人员 57,018
(二)城镇集体单位就业人员 43,707
(三)内资外资和港澳台投资单位就业人员 49,435
(四) 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 32,671
行业门类
一、农、林、牧、渔业 34,203
二、采矿业 46,595
三、制造业 40,486
四、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6,409
五、建筑业 38,303
六、批发和零售业 39,361
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5,458
八、住宿和餐饮业 31,013
九、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2,052
十、金融业 80,704
十一、房地产业 43,439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1,304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 73,246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6,497
十五、居民服务、修理和其它服务业 31,642
十六、教育业 51,753
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 61,092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5,614
十九、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 52,062以上统计数据针对四川省内工伤纠纷、人身损害、交通事故等纠纷均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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