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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住宿费
发布日期:2015-06-26    作者:孙超律师
住宿费是指伤、残者到外地就医等,参加事故处理等需要住院、住亲属家以外的住宿费用。 

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残伤残补助费是指因交通事故致残而给残者的生活补助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按照伤残等级的十级,依次可分为100%、90%……10%。1.60岁以下:20年x平均生活费x等级%=元2.60岁以上增一岁减一年:(20-)年x平均生活费x等级%=元:3.75岁以上:5年x平均生活费x等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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