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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干涉父亲婚姻惹来杀身之祸
发布日期:2008-07-0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蔡爱珍因与林秋凤之父同居,受到林秋凤反对而产生报复之念,持菜刀砍击林秋凤头面部,致其死亡。10月30日,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故意杀人案公开进行审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林秋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25.56万余元。

    2003 年3月,时年39岁的蔡爱珍与林秋凤的父亲林启章相识不久即开始同居,林秋凤知道后表示反对,并于2006年2月专程从福建永春老家赶回家中劝说父亲断绝与蔡爱珍的来往,林启章即向蔡爱珍提出分手。期间,林秋凤将蔡爱珍放在其家的衣服整理好,要求蔡爱珍将衣服带回自己家,并将蔡爱珍与林启章的婚纱照从墙上取下,对蔡爱珍说:“我们家不欢迎你。”对此,蔡爱珍怀恨在心。

    2006年3月23日3时许,蔡爱珍趁林启章上夜班不在家之机,携带菜刀到林秋凤的卧室,持刀朝在床上熟睡的林秋凤头面部、手臂等部位砍了一百多刀,致其死亡。同日,蔡爱珍被抓获归案。

     中国法院网     吴春迎 陈永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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