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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一房两卖如何成功维权?
发布日期:2015-06-14    作者:孟海律师
委托人高女士于2007年向黄先生购买一套动迁安置款,在中介的居间下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全额支付房款五十万元,在黄先生交付房屋后,高女士一家便入住在内,等待三年后进行产权过户。
    然而三年后,房屋终于可以过户时,高女士却联系不上黄先生,此时高女士意识到风险,进行房屋状况查询,发现所购房屋已被转至他人明下,现在房屋的市场价已经达到近两百万,如此巨额损失,高女士该如何维权?
    从法律角度来讲,高女士遭遇到一房两卖,根据相关规定,一房两卖后以优先过户一方为房屋权利人,另一方只能向卖方要求退还购房款、承担违约责任、损害赔偿等。但是本案中,黄先生已不知所踪,据说还有高利贷追债,若要求其退款,即使胜诉,高女士基本上也追不回购房款,而且现在房屋的市场价已近二百万。
    在此情况下,本律师建议高女士起诉确认黄先生与第三方之间就系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要求黄先生配合将房屋产权过户至高女士明下。后在诉讼过程中,本律师多方搜集证据,证明另一首交易的无效性并最终获得法院支持获得完胜。
    通过本起案例,律师建议:1、购买动迁安置房具有风险,购房时一定要慎重考察出售方的经济实力及背景情况,防止发生一房多卖;2、购房后,一旦可以过户,若卖方有不当要求,可立即起诉对房屋进行查封;3、即使遭遇一房多卖,也不要放弃,及时通过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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