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司考法理学考点解析:法与宗教
发布日期:2015-06-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1.法与宗教的联系主要表现
(1)法在起源阶段同宗教有着一致性关系;每一种法律体系确立之初,总是与宗教典礼和仪式密切相关。
(2)在人类早期阶段,公共权力借助神的力量支撑;对政权的合法性论证往往借助于神学理论。
(3)宗教同法的价值有某些相通之处,二者的出发点和目的都包括“使人向善”,使社会有其秩序而不发生混乱。
(4)法和宗教都是实现社会控制的规范体系。法律 敎育 网
2.法与宗教的区别表现
宗 教 法
历史条件 早于法律 社会发展到更高阶段的产物
产生方式 在社会生活中自行萌发或对先知学说经典化的产物,是与科学相悖的社会异己力量,其基础是迷信和盲目的信仰 社会系统强制性的产物,以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为内容,又通过相应的国家机关制定和认可,其基础是人的理性自觉的力量
调控范围和作用 覆盖几乎全部社会关系,不但关注人的外部行为,更侧重人的内心活动 调整对社会生活秩序的稳定性有较高价值的社会关系,一般只规范人的外部行为
调整方式和实现方式 通过控制人的良心来控制、调节人的行为,通过说教和人的内心感悟来达到社会控制的目的 通过国家强制来调控
形 式 大都是义务性规范 表现为权利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