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
李某与古某某于2012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了一儿,双方属于自由恋爱,两人刚结婚的时候经济条件特别不好,但双方共同努力,靠自己白手起家,最后车房都有了,而且还有了属于自己的公司,但两人因为繁忙的工作出现了矛盾,经常因为一些小事而大动干戈,互不相让,甚至大打出手。
案情分析:
双方有一定的感情基础,现在的矛盾主要是相互的不信任,相互没有安全感,双方的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
案件的结果:
最后在法官,人民调解员及律师的配合下,给双方分别做工作,双方都认识到各自的错误,也都表示并不是真心想跟对方离婚,双方也都非常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生活。最后双方和好,原告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