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夫、毁尸、烧屋,顺义人高艳荣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放火罪,1月9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出庭受审。她当庭翻供,否认全部指控,并在法庭上又哭又闹。
出现在法庭门口时,高艳荣已然是一副哭相。然而站到被告席上,面对媒体相机镜头,高艳荣又迅速平静了下来。“指控的事实完全不属实。”高艳荣语气坚决地说,她突然冷静的样子像是一下子换了个人。
根据高艳荣在预审时的供述,去年1月3日22时许,高艳荣在丈夫王某居住的房屋内,因经济问题与王发生口角,后将含有安定成分的药片放入王的茶杯内,并趁王昏睡之机持锤子猛击王头部,致王死亡。后为焚尸灭迹,又将屋内床单点燃,致使房屋被烧毁。而今天高艳荣在法庭上推翻了之前的全部供述,她说,案发时自己根本不在现场。
高艳荣今年34岁,她的第一个婚姻因为双方感情破裂告终。高艳荣经人介绍与王某相识。两人相处了一段时间就结婚了,高艳荣说他们的感情“挺好的”,她在法庭上评价王某是个“非常踏实的人”。
两人结婚时,王某一份40万元的意外险受益人被改成了高艳荣。然而王某蒙在鼓里的是,高艳荣在离婚之后,就有了一个情人,两人相处了很长时间。高艳荣今天在法庭上称,她认为这段恋情没有结果,“他有个挺好的家庭,而且他差不多和我父亲是一代人,决定结婚后,我们就不怎么接触了。”可实际上,在和王某结婚后,高艳荣依然与情人保持接触,甚至在王某刚死时,高艳荣还与情人保持着性关系。此时她已经怀孕。“孩子是谁的?”法官问。“不知道,应该是我丈夫的。” 高艳荣回答说。因为经检查是宫外孕,高艳荣后来在看守所里打掉了胎儿。而高艳荣的亲友作证说,高艳荣曾说她和丈夫王某没同过房。
“我没法控制我情绪!我平静不下来!”当公诉人问到怀孕和保险的情节时,高艳荣突然在法庭上喊起来,接着她双手掩面,自顾自地呜咽了半天。然而高艳荣的脸上几乎找不到泪痕。当审判长警告“如果不能保持冷静,就先休庭!”时,高艳荣瞬间就恢复了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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