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通事故向法院起诉,需要提交哪些文书材料?
因交通事故向法院起诉,需要提交哪些文书材料?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那么,向法院起诉时需要提交哪些文书和材料呢?
一、提交民事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地等信息。
3、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住所和联系方式。
二、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如: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住院病案、诊断证明书、费用票据、误工证明、护理证明、营养费票据、交通费票据等。
三、对于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的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原告可以向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是乘客乘坐公共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的,如果乘客选择要求承运方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可以向运输的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乘客选择因交通事故要求赔偿的,那么可以向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