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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价值千金
发布日期:2015-05-15    作者:110网律师
   诚信,价值千金
  ----我的律师感悟 
               吴建宝律师应《法制日报》采访写于2010年
       
    律师,在世人眼中,往往代表着财富、练达与力量。我就是怀揣着这样的印象与憧景毅然决然地从政府机关辞职踏入律师界的。迄今,踏入律师行业已近六年,先后换了三个所,自己也从刚出道时“吃了上顿愁下顿”的彷徨之境慢慢走到现在案源基本不愁、忙闲有致的平和之境。现在如果让我概括对律师行业的看法,我想再也没有比王朔所说的“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更贴切的了。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一边是大海般广阔无垠的业务范围,一边却是火焰山般无从下手、难以立足的尴尬境地;一边是有的同行好象有做不完的业务、挣不完的钱,一边却是自己无事可做的心急火潦的煎熬;一边是案件成功完成当事人风平浪静后的真诚笑脸,一边却是逐层炼狱、终达目的的磨励……从我历经三个所观察到的许多同事工作、生活状态而言,我相信这种体会应当代表了大多数律界同仁的感受,至少有相当多的同仁曾经经历过或许还正在感受着这种状态。
      当然,对于律师而言,关键是如何尽快远离火焰,扬帆大海。从我个人的经历看,有二点是至关重要的,一是从容淡定,从无案可做的不安中保持清醒,避免浮躁,二是诚信,永远不要为了眼前利益而放弃你的专业与良知。
        这两点对于踏入律师行业时间不长的年轻人而言尤为重要。刚进入律师行业的年轻人,往往因为无案可做,又面临生存压力,感到浮躁不安,静不下心来。事实上,仅靠通过司法考试所学的法律知识,是很难应付律师实际工作的。这种无案可做,时间富余的状况既是危机又是机遇。这时候,完全可以利用这段时间重新系统地将法律好好地巩固一下,比如将法律基本问题分单元地予以整理、掌握,象“代理”、“时效”,可以将有关它们的所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案件批复等放在一起学习,这样下来,我们的法律知识就成系统、全面了,谈及专业问题,我们就不会因为担心遗漏专业知识而自信不足了。一些人总想等案子来了,再翻查法律条文,开展工作。事实上,对于老律师、成功律师而言,他们这样做,当事人完全会认为他们是严谨负责的,而对于年轻律师而言,如果你这样做甚至哪怕有一点点拿捏不准,当事人都会以你能力靠不住而离你而去。因此,当我们年轻人因为办案经验不足的时候,一定要以专业上的储备与自信来获得更多地煅炼的机会。
      能静下心来学了,还可以更进一步,选择你认为自己喜欢或有更多机会的行业法律、法规部门及地方规章、相关案例来进行系统地学习、研究,比如你对医疗事故或房地产有兴趣,你就可以再专门研究房地产或医疗事故这一块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案例,甚至还可以学一点行业方面的专业知识,这样下来,虽然不能保证你立即成为方面的真正专家,但至少在理论上你可以成为这方面的专家。
       有了自己的擅长后,你就可以再进一步了,比如你选择了“医疗事故”,你就可以多跑医院,相关中介机构,设法与新闻媒体取得联系,协助他们开展相关法律专业活动。就我自己而言,我选择的是房地产,先后与多家报纸、电台合作过有关房地产方面的法律咨询和讲座,也正是通过这些活动,一些当事人逐渐找上门来,然后再通过自己的认真工作,取得口碑,再由他们介绍获得“回头客”,业务才逐渐开展起来的。
       最后再说一下诚信问题。现在社会上有很多关于律师的不好言论,但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真想在律师这一行长期立足的话,没有哪一个律师不是诚信的-------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因为这是由律师工作的性质、规律决定的。我想讲一个自己遇到的真实事例。
       那是2004年,当时自己虽然有了些业务,但还比较困难。有一个人经人介绍找到我,想让我帮他打官司。原来他和开发商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曾经有过诉讼,后来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他不找开发商索赔,开发商也不追究他房屋超面积补偿的协议。但不知是法官有意还是无意,调解书竟然漏写了开发商不再向他要房屋超面积补偿条款,而当时的代理律师也对调解书未予注意。这样,房产证办下来后,开发商告他补偿房屋差价,一审他已败诉。他表示愿意出5000元让我替他打二审。
      我完全可以接下这笔钱,因为是他自愿请我的,我也完全可以告诉他有风险之类的行话来给自己预设退路。但我没有这样做,我实话告诉他,这个案子我不能接,也不需要请律师,只要他能将上次调解的调解笔录找到他自己就可以打赢了。他按照我说的去操作,最后法院是通过做工作让开发商放弃了自己的诉求。
       从那以来,他对我非常信任,将自己和朋友的诉讼事务、法律顾问都交给我做,还介绍引荐我认识他银行界的朋友,其实我现在的很多银行诉讼业务都是源自他的。
    舍得、舍得,不舍不得,只有真诚信的人,才可能舍,也才有可能得的。
       回过头来看,当初我对律师业的认识,虽然带有隔雾观花的轻狂,但现在我认为它并没有错。财富,我虽然还谈不上,但我感觉正向它靠近(当然不能跟商人比),练达,我感觉律师这一行确实让人更为成熟,有力量,当你看到当事人的喜悦时,你感到的不仅是力量,还有自己的成就感。
        因此,我想说,当你逐渐跨离火焰、失去焦灼与痛苦时候,也就是你逐渐踏浪海上,自由驰骋梦想,感受自己价值与力量的时候,这大概就是律师事业的魅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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