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招生办:
依据辽宁省招考办《关于2006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办字[2006]60号)精神,我省高考科目设置为“3+小综合”,为确保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将今年我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并广泛宣传。
一、科目设置
2006年辽宁省普通高等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设置为“3+小综合”。“3”指语文、数学、外语;“小综合”分为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文科综合考试内容含地理、历史、政治三个科目,理科综合考试内容含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各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满分各为300分,四科满分为750分。
二、报名时间
3月10日至19日。接受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和非美术类的艺术考生报名。
3月22日17:00时之前,各区市县招办将报名数据库,改动的高中学校代码库、增加的试题答案征订数及辽宁招生考试征订数报市招生办。
市招办电子信箱:gongjz9214@sina.com
三、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报考军队院校,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86年9月1日后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公安院校,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4年9月1日后生);报考公安院校外语专业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86年9月1日后生);报考以上院校及专业的考生须未婚。
5、少年班考生,先由招生学校预选后发给考生准考证或同意报考证明,明确考试科目,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区市县招办审查合格后,方能接受报考。申请报考少年班,必须是极少数智力超常、成绩优异且年龄在15周岁以下的初、高中在校学生(不包括高中应届毕业生)。
(二)、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符合上述条件,持省公安厅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可以报名。
(三)、高职(三校生)的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包括高中学校和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五、考生资格审查办法
近年来,部分省市出现了高考移民现象,社会反响较大,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广大考生利益,遏止高考移民现象,教育部、公安部联全下发了文件,要求作好高考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各区市县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报名资格审查环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实行户籍、学籍双认定的资格审查办法,充分发挥行政监督、群众监督的重要作用,加大对工作中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杜绝出现考生凭虚假材料报名的现象。具体审查程序及要求如下:
1、考生资格审查是区市县招生考试部门和有关中学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区市县招办及有关中学都要加强力量,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查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实行中学和区市县招办二级审查责任制度,中学进行初审,区市县招生办必须进行复审。报名结束后,各区市县招生办打印各高中学校报名考生名单,各高中学校校长和专干签字确认,确认本校报考的考生,经审查符合高考报名的资格。
2、报名考生均须签写《2006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本人符合高考报名条件、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自觉遵守高考各项规定,报名结束后任何信息不再改动,特别是“民族”信息。
3、应届高中毕业生资格审查必须审查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学籍卡等资料。往届生资格审查必须审查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毕业证书等资料。严禁将往届生当作应届生报名,严禁高中在校生报名,严禁“高考移民”。
4、若因资格审查把关不严而出现有往届生冒充应届生,高中在校生报名、外省考生在我省报名等情况,要追究有关学校或区市县招考办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生等,如果采取欺骗手段取得高考报名资格,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给予处理。
5、因办理户籍调动暂无户口本的考生,可持公安机关签发的户籍转移证明材料到各区市县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各区市县招生办须作好记录备案,并有考生及家长的书面材料),但在考试前必须持户口本到区市县招生办领取高考准考证,否则,扣发高考准考证,不准其参加考试。
六、报名办法
1、考生在户口所在地报名。
2、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组织统一到区市县招办申请报名。复读的往届高中毕业生由所在复读的高中学校负责组织报名。
3、往届高中毕业生(不在高中复读的、含同等学力)、应届职业高中、中专学校的毕业生和回户口所在地报名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到区市县招生办报名。
4、经教育厅批准在辽宁全省范围内招生的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户口未迁到学校所在地的应届毕业生(户籍须是辽宁省),持户口本、学籍证明等可在户口所在地、也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区市县招生办要留存考生入学时的录取名册(要有招办印章)复印件和集体户口的复印件。
5、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报名的同时区市县招办要发给《艺术类专业加试证》(照片处加盖区市县招办的印章),考生凭《艺术类专业加试证》、《身份证》到相应的院校进行专业加试。
6、凡符合体育专业考试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体育专业,报名时须填报本人参加体育考试的专项,并打印在《2006年辽宁省体育类考生专业加试证》上,后期不得改动。《专业加试证》照片处须加盖各区市县招办印章。体育类考生持《专业加试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省招考办指定地点参加体育专项测试。
7、特殊类别的报考。一是运动训练类考生(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试类型选择7----运动训练民族体育,报考科类选择9----单独考试,生成的考生号的第9、10位应为“79”;二是特殊教育类考生(盲、哑考生,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试类型选择9----单独考试,报考科类选择9----单独考试,生成的考生号的第9、10位应为“99”。考生报名的同时必须进行电子摄像。
8、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到区市县招生办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9、考生报名时应交验必要的证明材料
⑴、学历证件:应届高中毕业生应持高中学籍卡,往届生和其他考生应持相应的学历(力)证件。
⑵、户籍证件:《居民身份证》(年龄在16周岁以下未发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户口本(农村考生无户口本者应持乡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
⑶、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应持有关院校发给的准考证或同意报考的证明。
⑷、经考生本人签写的《2006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10、长期在我省工作的外省职工及子女以及我省因上述原因在外省借读的考生,须回户口所在地报名。
11、考生报名实行电子照相,报名登记表、体检表、附表、准考证、考场对照表等均用计算机打印照片。
12、考生报名流程为:资格审查——填写报名信息表——计算机手工录入考生报名信息——电子照相——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进行校对并签名确认。
13、保送预备生和部分高校提前单独招收小语种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的报名。
14、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本地或异地重复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其第二次报名信息,以虚假材料实行重复报名等情节严重者将按照有关确定给予取消考生资格等处理。
七、考试科目及计分办法
考试科目 语文
(汉语文) 数学 外语 文综合、理综合 朝蒙
语文
计分办法 150分 150分 150分 300分 150分
八、考生报名信息采集:
1、由区市县招办组织,根据人员设备情况可将报名点设置在区市县招办或相应的中学。
2、考生到报名点领取并填写《辽宁省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信息表》。
3、由报名点采用键盘录入的方式,集中录入《辽宁省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信息表》上所有信息,并将录入的报名信息打印,考生校对无误??生办汇总报名数据,校验审查考生报名资格并编排考生号。
5、区市县招生办集中组织考生进行肖像采集。
6、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报名时给予相应的考生号,打印带有照片和考生号的加试证,考生凭《加试证》参加艺术类、体育类院校加试。
7、区市县招生办将报名数据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市招办。
九、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论为合格、不合格。在《辽宁省2006年普通高校招考报名信息表》上填写。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的全面鉴定填写在另设的《辽宁省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思想品德考核表》上,此表经电子扫描作为高校录取考生的依据之一。
十、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的报名信息采集既要全,又要准确和真实。考生自然信息采集存在差错,会影响考生正常的考试、录取工作,为从根本上消除这种隐患,各区市县招办要组织考生认真校对自己的全部自然信息,其中重点要校对的是:考生自己的姓名、性别、报考的类别、外语语种、民族等。
2、考生姓名如在微软字库中找不到的决不允许找相近字“替代”,要用半角的“??”标注。
3、中学代码见下发的报名软件中的中学代码库,如果库中没有,按相应的规律在代码库中填加,填加后报数据库时报市招办。
4、考生信息采集中的联系电话不能填写高中学校电话,要填写能找到考生本人的电话。
5、各区市县招办接受考生报名时一定要打印一式二份的信息校验表,区招办要存一份有考生本人签字的校验表。
6、上报市招办数据时要进行校对,保证上报的数据准确。
7、家庭户口所在地栏中的“大连市”代码为“02”;中山区(02),西岗区(03),沙河口区(04),甘井子区(11),旅顺口区(12),金州区(13),开发区(14),长海县(24),瓦房店市(81),普兰店市(82),庄河市(83)。
8、加强宣传、科学指导普通高校报名工作,杜绝报错“报考科类”等现象的发生。
9、在录入第一个考生信息时,一定要先录入机器号,以后录入时,机器自动认可。
10、报名软件中的报名点代码(六位数字),是各中学的中学代码,机器号为各中学班级的班级号。
11、报名时,根据反向综合会考考号调取每位考生的会考成绩,如果是反向的,可以调取成绩,如果不是反向的不能调取成绩。反向小综合会考考试成绩,在高考录取时提供给高校,每个高校如何应用,请查阅《高校招生章程》。
12、考生的姓名一定要同身份证或户口本相同,如有同会考考试姓名不同的要单独报名单(名单内容:考生号、会考考生号、原名、现名)。
13、今年所有的电子表格都加盖“红色”印章。
14、报考体育类考生的专项如在代码表中找不到,请及时同市招生办联系。
大连市招生工作办公室
二OO六年三月七日
关于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各区(市)县招生办:
近年来,部分省市出现了高考移民现象,社会反响较大,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广大考生利益,遏止高考移民现象,教育部、公安部联全下发了文件,要求作好高考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各区市县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报名资格审查环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实行户籍、学籍双认定的资格审查办法,充分发挥行政监督、群众监督的重要作用,加大对工作中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杜绝出现考生凭虚假材料报名的现象。具体审查程序及要求如下:
1、考生资格审查是区市县招生考试部门和有关中学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区市县招办及有关中学都要加强力量,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查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实行中学和区市县招办二级审查责任制度,中学进行初审,区市县招生办必须进行复审。报名结束后,各区市县招生办打印各高中学校报名考生名单,各高中学校校长和专干签字确认,确认本校报考的考生,经审查符合高考报名的资格。
2、报名考生均须签写《2007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本人符合高考报名条件、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自觉遵守高考各项规定,报名结束后任何信息不再改动,特别是“民族”信息。
3、应届高中毕业生资格审查必须审查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学籍卡等资料。往届生资格审查必须审查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毕业证书等资料。严禁将往届生当作应届生报名,严禁高中在校生报名,严禁“高考移民”。
4、若因资格审查把关不严出现往届生冒充应届生,高中在校生报名、外省考生在我省报名等情况,要追究有关学校或区市县招考办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生等,如果采取欺骗手段取得高考报名资格,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给予处理。
5、因办理户籍调动暂无户口本的考生,可持公安机关签发的户籍转移证明材料到各区市县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各区市县招生办须作好记录备案,并有考生及家长的书面材料),但在考试前必须持户口本到区市县招生办领取高考准考证,否则,不发高考准考证,不允许其参加考试。
五、报名办法
1、考生在户口所在地报名。
2、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组织统一到区市县招办申请报名。复读的往届高中毕业生由所在复读的高中学校负责组织报名。
3、往届高中毕业生(不在高中复读的、含同等学力)、应届职业高中、中专学校的毕业生和回户口所在地报名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到区市县招生办报名。
4、经教育厅批准在辽宁全省范围内招生的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户口未迁到学校所在地的应届毕业生(户籍须是辽宁省),持户口本、学籍证明等可在户口所在地、也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少数民族自治县的考生要回原籍报考。
5、凡符合体育专业考试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体育专业,报名时须填报本人参加体育考试的专项,并打印在《2007年辽宁省体育类考生专业加试证》上,后期不得改动。《专业加试证》照片处须加盖各区市县招办印章。体育类考生持《专业加试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省招考办指定地点参加体育专项测试。
6、特殊类别的报考。一是运动训练类考生(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试类型选择7—运动训练民族体育,报考科类选择9—单独考试,生成的考生号的第9、10位应为“79”;二是特殊教育类考生(盲、哑考生,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试类型选择9—单独考试,报考科类选择9—单独考试,生成的考生号的第9、10位应为“99”。考生报名的同时必须进行电子摄像。三是新疆班和朝鲜族双语考生的报名工作,由所在高中学校统一报考。
7、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到区市县招生办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8、考生报名时应交验必要的证明材料
⑴、学历证件:应届高中毕业生应持高中学籍卡,往届生和其他考生应持相应的学历(力)证件。
⑵、户籍证件:《居民身份证》(年龄在16周岁以下未发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户口本(农村考生无户口本者应持乡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
⑶、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应持有关院校发给的准考证或同意报考的证明。
⑷、经考生本人签写的《2007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9、长期在我市工作的外省、市职工及子女以及我省、市因上述原因在外省借读的考生,须回户口所在地报名。
10、考生报名实行电子照相,报名登记表、体检表、附表、准考证、考场对照表等均用计算机打印照片。
11、考生报名流程为:资格审查——填写报名信息表——计算机手工录入考生报名信息——电子照相——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进行校对并签名确认。
12、保送预备生和部分高校提前单独招收小语种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的报名。凡经高校同意并由省招考办办理录取手续的保送生和提前单独招收小语种专业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考的文化课统考。
13、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本地或异地重复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其第二次报名信息,以虚假材料实行重复报名等情节严重者将按照有关确定给予取消考生资格等处理。
六、考试科目及计分办法
考试科目 语文
(汉语文) 数学 外语 文综合、理综合 朝蒙
语文
计分办法 150分 150分 150分 300分 150分
七、考生报名信息采集
1、由区市县招办组织,根据人员设备情况可将报名点设置在区市县招办或相应的中学。
2、考生到报名点领取并填写《辽宁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信息表》。
3、由报名点采用键盘录入的方式,集中录入《辽宁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信息表》上所有信息,并将录入的报名信息打印,考生校对无误后须签名确认。
4、由区市县招生办汇总报名数据,校验审查考生报名资格并编排考生号。
5、区市县招生办集中组织考生进行肖像采集。
6、体育类考生,报名时给予相应的考生号,打印带有照片和考生号的加试证,考生凭《加试证》参加体育类院校加试。
7、区市县招生办将报名数据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市招办。
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论为合格、不合格。在《辽宁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考报名信息表》上填写。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的全面鉴定填写在另设的《辽宁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思想品德考核表》上,此表经电子扫描作为高校录取考生的依据之一。
九、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的报名信息采集既要全,又要准确和真实。考生自然信息采集存在差错,会影响考生正常的考试、录取工作,为从根本上消除这种隐患,各区市县招办要组织考生认真校对自己的全部自然信息,其中重点要校对的是:考生自己的姓名、性别、报考的类别、外语语种、民族等。
2、考生姓名如在微软字库中找不到的决不允许找相近字“替代”,要用半角的“??”标注。
3、中学代码见下发的报名软件中的中学代码库,如果库中没有,按相应的规律在代码库中填加,填加后报数据库时报市招办。
4、考生信息采集中的联系电话不能填写高中学校电话,要填写能找到考生本人的电话。
5、各区市县招办接受考生报名时一定要打印一式二份的信息校验表,区招办要存一份有考生本人签字的校验表。
6、上报市招办数据时要进行校对,保证上报的数据准确。
7、家庭户口所在地栏中的“大连市”代码为“02”;中山区(02),西岗区(03),沙河口区(04),甘井子区(11),旅顺口区(12),金州区(13),开发区(14),长海县(24),瓦房店市(81),普兰店市(82),庄河市(83)。
8、加强宣传、科学指导普通高校报名工作,杜绝报错“报考科类”等现象的发生。
9、在录入第一个考生信息时,一定要先录入机器号,以后录入时,机器自动认可。
10、报名软件中的报名点代码(六位数字),是各中学的中学代码,机器号为各中学班级的班级号。
11、报名时,根据反向综合会考考号调取每位考生的会考成绩,如果是反向的,可以调取成绩,如果不是反向的不能调取成绩。反向小综合会考考试成绩,在高考录取时提供给高校,每个高校如何应用,请查阅《高校招生章程》。往届生要填写会考考生号。
12、考生的姓名一定要同身份证或户口本相同,如有同会考考试姓名不同的要单独报名单(名单内容:考生号、会考考生号、原名、现名)。
13、报考体育类考生的特殊专项如在代码表中找不到,请及时同市招生办联系。
14、回户考生如果要转会考成绩,由考生自己到省招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