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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分娩时脾脏受损切除 司法鉴定医院有过错
发布日期:2015-05-05    作者:超级账号5律师
【事实经过 】                                                                    
XX201446入住XX市妇幼保健医院待产。接诊后医院对产妇做了全面检查。“产科入院记录”显示检查结果为: XX预产期为201448入院时无腹痛;⑶肝、脾触诊不满意;其它检查均正常。手术中,“手术记录”显示:⑴手术时间为4619时;⑵冲洗腹腔后,见左腹部有鲜血流出,血压进行性下降;⑶剖腹探查术后见腹腔内大量积血,约1500毫升;脾周围有血疑快(较多);
⑷探查见脾脏中下部破裂;⑸见断裂处伴活动性出血;⑹术中决定行脾切除术。⑺(切除后)标本家属看后送病检。(家属看到的是两块脾脏)病理分析报告显示:脾脏分裂成两块,小块脾脏表面见一被摸撕脱区,大块脾脏脾门周见一撕脱区。镜检结果;脾脏被摸撕脱,脾实质内见少量出血。
【争议焦点】
患方:1、从医院提供的手术记录和病理分析报告中可以看出,医院在手术中没有按照医疗规范进行操作。手术记录里显示患者“脾脏中下段破裂”,但病理分析报告里却显示“脾脏被摸撕脱,脾实质内见少量出血”,且显示脾脏标本已成为两块。说明患者的脾脏是被术中外力导致成完全破裂的程度(断成两块)。
2、脾脏被摸撕脱的原因是由于术中不当外力所致,不但是脾脏被摸撕脱,且导致脾脏断裂成两块。假如患者早有脾被摸两处撕脱的严重病症,在腹腔内存有大量积血的情况下,患者不可能在检查时没有任何腹痛、恶心等脾脏破裂应有的任何感觉和症状。
院方:认为患者脾脏属于特异性易损体质,认为院方没过错。
【司法鉴定结论】
院方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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