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中法定代理人问题
发布日期:2015-05-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中法定代理人问题:
其他诉讼参与人
(一)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范围
(二)法定代理人的权利
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直接享有当事人的权利(上诉权、申请回避权和在场权)
(三)诉讼代理人
1、哪些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及委托时间。(第106条第5项:“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2、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时间
(1)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
(2)自诉案件:随时
3、检察院和法院的告知义务
(1)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
(2)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
4、诉讼代理人的权利:(1)委托授权;(2)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要求回避及申请复议权;(3)申请排除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刑诉法第56条)
(四)辩护人
参加辩护与代理一章
学员问:老师,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律师四个有什么区别?并请举例。
法律教育网老师回复:
首先我们看诉讼代理人与辩护人的区别:
1. 对象不同:前者针对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自诉案件中的被告而设立的,后者针对自诉人、被害人、附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
2. 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不同,前者除了因为委托进入诉讼,还可以通过法院指定进入诉讼,代理人进入诉讼,是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的。
3. 辩护与代理人的地位有较大差别,前者具有独立的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左右,也不受法院、检察院及其他个人团体的干涉,后者必须在委托人依法授权的范围内活动,因为代理人的行为不仅同被代理人在行为上有共同的效力,产生的法律效果由委托人全部承担。
法定代理人是法律规定其有职责代理无民事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的人。
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也是参照上述规定。
比如说甲被乙杀害,乙委托的是辩护人,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代理人,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其父母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