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律师成功代理数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案情简介:浙江某房产公司开发的位于德胜东路某市场,柳某、李某等数人,分别与该开发公司签订了两份《商铺使用权租赁合同》《委托租赁及管理合同》,他们每个人都从房产公司那里通过租赁的形式向开发商那里租得独立商铺,少的一个,多的达十余个,然后将租得的商铺通过委托租赁的形式,又返租给开发商的关联企业,从而每年获得稳定的租金收益。后因该迟迟无法交付,导致租金不能按时到位。几位当事人就决定起诉开发商及其关联企业,要求支付返租款并且解除租赁合同。
陈国平律师接受了几位当事人委托之后,立刻去同事张莉兰律师一起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在调查工作中,两位律师发现,该市场所在地块原属于军事用地,该市场根本办不出房产证。经过两位律师和江干区九堡法庭的主办法官多次沟通之后,该批案件终于以调解结案,当事人不仅退掉了商铺,拿回了当初支付的巨额租金,而且还根据合同的约定,拿到了违约金。
几位当事人事后感概地说:当初我们是来买商铺的,谁知道签订的居然是个租赁合同,而且所租的房屋时没有任何合法产权证的,幸亏遇到你们,否则我们这个钱就可能打水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