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财产申报制度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研究1
□摘要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具有阳光法案之称,是反腐有效的手段,是推进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催化剂。我国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自1994年纳入立法规划以来,已走过了近20年的历史,但自今无果。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有助于反腐提倡廉社会的建设有利于规范政府行使权力, 也有助于国民知情权的实现。目前国内外关于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研究有反腐倡廉说,公民知情权说,官员义务说,公共利益说等。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设计包括申报、公示、审查监督、问责处罚四个有机组成部分,其中申报时起点,公示是关键,审查监督是核心,问责处罚是终端。成立一个高效独立的审查监督的共和国联合署是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有益的尝试。
□关键词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 申报 公示 审查监督 问责处罚
一、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目的
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的研究源于对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的关注与期望,并着力促使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的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是反腐败最有效的手段,也是对官员监督最实用的方法之一。
(1)社会性目的
加强全社会对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进展的关注,提升公民对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的积极认识,激发国民参政议政的热情,进而推动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的确立。
(2)法律性目的
加快官员财产申报公示的立法进程,加强我国法制建设。我们通过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疑难问题的探讨研究,为官员财产申报公示立法上的困难提出解决方法;同时运用知识能力和实践探讨能力尝试立《官员财产申报法》,以提升我们自身的法律实践能力。
(3)实用性目的
寻求一种建设廉政政治和官员监督体制的手段。我们将证明完备的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是反腐有效的手段,是对官员监督有效的方式。
(4)学术性目的
丰富我国对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研究。我们希望我们的研究成果和创新精神可以丰富国内外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的研究,早日形成成熟、系统、稳行的研究结果,使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真正得到贯彻实施。
二、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意义
(1) 有利于倡廉社会建设
现今中国官员贪污贿赂案件层出不穷,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反腐的有效手段,可以有力预防腐败。
(2) 有利于政府监督体制建设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实行政府官员的财产公开化,便于群众直接掌握官员财产动态,完善我国政治监督体制。
(3) 有利于规范政府行使权力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追究官员财产的来源和归宿,有利于防止权财交易,防止权力的滥用。
(4) 有利于提高官员道德素质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要求官员的财产取之有道,约束官员的执政行为,为官员道德素质的培养和提升提供客观条件。
(5) 有助于国民知情权的实现
官员作为公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代表,国民有权知道官员财产的合法性,这也有利于国民积极纳税。
(6) 有利于建设规范性政府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公示官员财产,显示国民在国家中的主体地位,提高政府官员的公信力。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动态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对提高政府信誉有着积极影响,它起源于1766年的瑞典,1883年英国议会通过的《净化选举,防止腐败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有关财产申报的法律。历史验证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对反腐的强大作用,各国争相仿效。现今世界大多数国家从不同方面都确立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包括中国台湾以及香港,澳门,美国,俄罗斯,法国,英国,印度,日本,泰国,新加坡,尼日尼亚,墨西哥,韩国等。
关于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研究,国内外主要有以下几种学说:
(1)反腐倡廉说
该说认为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设计通过公开官员财产,让国民了界了解官员财产状况,增加官员财产的透明度,可以有效惩治腐败,是反腐的有效手段。
(2)官员义务说
该说认为官员作为国家职务的履行者,公开自己的财产让国民监督是官员应然的义务,至于公开其财产是否设计个人财产隐私的问题,也因为官员履行国家职务的特殊性而冲淡
(3)政府公信说。
该说认为官员申报并且公开自己的财产状况,将自己的财产透明公开化,显示官员自身廉洁状况,自动让公众监督,有助于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4)社会监督说。
国民也有权知道又因为官员的财产状况涉及其自身廉洁,所以国民享有通过知道其财产而对官员进行监督的权利。
(5)公民知情权说。
该说认为国民有权利了解官员财产状况的权利,因为官员的俸禄来自国民的税收,知道税收的去向是公民的权利,这是公众知情权的体现。
上述学说从不同的角度阐述并且肯定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作用,我们小组成员认为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兼有以上学说的各种作用,但以反腐和监督为其主要作用。
四、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内容
《官员财产申报法》有“阳光法案”和反腐“终极手段”之称,完整的官员财产申报体制应包括申报、公示、审查监督、问责处罚四个有机组成部分。我们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研究涉及申报主体对象、主体范围、财产范围;公示方式、期限;审查监督机构,问责处罚。总的来说我们从如何制定和如何执行两个方面来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进行研究。
(一)申报
(1)申报主体对象
乡镇级以上官员。乡镇是我国最基本的行政区域,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要求的是官员财产申报,自然应该包括乡镇级官员。
(2)申报主体范围
本人及直系血缘两代亲属以内。为防止官员转移财产,逃避审查,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主体范围应该包括本人及其近亲属。
(3)申报财产范围
个人收入、个人资产、收受礼物、债权债务额度、以及房产、资产等不动产转移情况。世界各国对官员财产申报的财产范围因为本国的具体情况而不同,根据我国实际情况,我们设计了我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财产范围。
(4)申报期限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要求官员就任前十天内申报财产,申报期限为官员初任至官员退休后三年。全国统一申报时间为每半年申报一次,申报期日为每年的一月三十一号前和七月三十号前。
(5)申报机关
共和国联合署。共和国联合署总监由国家主席提名,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共和国联合署总监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同意,国家主席不得罢免。
(二)公示
(1)公示方式
在共和国联合署下设立全国官员财产申报公示栏,各级地方纪委的网站设立官员相应的官员财产公示栏,官员的财产实行网上公示制,以供国民查询监督
(2)公示模式
官员财产申报实行双重模式,各地区纪委将本地区官员财产在官员财产申报公示栏公示后,统一汇总到中央纪委官员财产申报公示栏公示,以供国民查询监督。
(3)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为每半年更新公示。公示期月为每年三月和九月
(三)审查监督
(1)建立全国统一官员财产申报体制。
设立共和国联合署,监管全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共和国联合署总监由国家主席提名,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共和国联合署总监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同意,国家主席不得罢免。
(2)建立全国公民信用系统体系。
为防止官员隐匿财产,清晰官员财产的来源,有力地对官员申报的财产进行审查 ,全国应该建立公民信用系统作为配套设施而完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便捷国民查询。
(四)问责处罚
问责处罚是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终点,是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实施的保障,合理健全的问责处罚机制对官员财产的有力实施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旨在动态知悉官员财产的真实状况,如果官员出现迟报、瞒报、不报的行为,依法对其财产介入调查,如若发现官员有犯罪行为,依据《刑法》予以处罚;如若发现官员有民事违法行为,依据《民法》予以承担责任。为保障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实施,对违反《官员财产申报法》中的迟报、瞒报、不报的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行政处罚规范如下: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行政处罚有:警告、记过、降职、撤职。
迟报:对于申报期限后10天内申报财产的官员予以警告处分。
漏报:对于过失申报不实的官员予以记过处分。
瞒报:对于故意申报不实的官员予以降职处分。
不报:超过申报期限10天而不申报财产的官员是不报,予以撤职处分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普选制度,司法独立制度是当代中国在政治
改革中所要实现的目标。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反腐有效的手段,是推
进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催化剂,有利于中国公民对政府官员的监督,有利于公民知悉国家廉政状况,有利于公民参政议政热情的提高。我国目前官员贪污腐败案件层出不穷,有必要建立反腐终极手段,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建立将是必然选择。
作者:潘枝锋
指导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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