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异同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异同
第一,两类公司章程均应具备的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注册资本;(4)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5)公司法定代表人;(6)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特别载明的事项,
包括三项:(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2)股东的出资额;(3)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三,《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具备九项内容:(1)公司设立方式;(2)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3)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4)认购的股份数;(5)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6)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7)公司利润分配办法;(8)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9)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