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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独任庭
发布日期:2015-04-08    文章来源:互联网
独任庭

独任庭,是指由审判员1人独任审判的制度。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8条第1款的规定,独任庭仅限于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判的案件。因为这类案件案情比较简单,情节比较轻微,由审判员1人进行审判,既可以保证办案质量,又可以节省司法资源,便于法院集中力量处理比较重大、复杂的案件。

审判员依法独任审判时,行使与审判长同样的职权。适用独任审判,须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简易程序进行,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都应当公开审理,并要认真执行回避、辩护、上诉等各项审判制度,切实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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