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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司考法制史笔记:凌迟
发布日期:2015-04-03    文章来源:互联网
    作为死刑的一种,凌迟始于五代时的西辽,是一种碎而割之、使被刑者极端痛苦、慢慢致人死亡的一种酷刑。《宋文鉴》载:受刑者往往“身具白骨,而口眼之具尤动,四肢分落,而呻痛之声未息”。仁宗时使用凌迟刑,神宗熙宁以后成为常刑。至南宋,在《庆元条法事类》中,正式作为法定死刑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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