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司法考试合同法讲义:债务承担
发布日期:2015-03-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1、承担合同订立方式
(1)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
——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即可生效,但应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2)第三人与债务人订立 法律 敎育 网
——生效以债权人同意为要件,不同意的合同无效
2、效力——抗辩权随之转移;从债务也随之转移
合同法第84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3、无因性——债务承担一旦成立,第三人不得以其与原债务人之间的原因行为有瑕疵而对抗债权人。